集团治理

锦中控股集团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集团)自成立以来,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,积极推行现代企业制度,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注重规范运作,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、董事会、监事会。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,公司还依照《公司法》、企业治理规范等相关规定、企业治理的要求,设立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、董事会提名委员会、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,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,确保了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。

集团存在的唯一理由是为客户服务。“以客户为中心,持续为客户创造更有价值的产品与服务”是集团的共同价值。权力是为了实现共同价值的推进剂和润滑剂。如果权力不受约束,会阻碍和破坏共同价值守护。集团拥有完善的内部治理架构,各治理机构权责清晰、责任聚焦,但又分权制衡,使权力在闭合中循环,在循环中科学更替。

集团在治理层实行集体领导,不把公司的命运系于个人身上,集体领导遵循共同价值、责任聚焦、民主集中、分权制衡、自我批判的原则。

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、以奋斗者为本,持续改善公司治理架构、组织、流程和考核,使公司长期保持有效增长。

股东会是公司权力机构,对公司增资、利润分配、选举董事/监事等重大事项作出决策。

董事会是公司战略、经营管理和客户满意度的最高责任机构,承担带领公司前进的使命,行使公司战略与经营管理决策权,确保客户与股东的利益得到维护。

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辖的各委员会由董事长主持,董事长是公司最高领袖。

监事会主要职责包括董事/高级管理人员履职监督、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监督、合规监督。

集团聘用专业的财务审计机构作为独立审计师。审计师负责审计年度财务报表,根据会计准则和审计程序,评估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和公允,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。

公司治理结构如下:

锦中集团核心价值观

格物致知,即物穷理

欲诚其意者,先致其知,致知在格物。欲致知,当即物穷理。

在线客服